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7.12.2016  13:32
   
关心群众生产生活    坚持清正清廉过节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6-12-27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全市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以解民忧、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践行“六民要旨”。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结合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和联系社区工作,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众中进行帮扶救助,妥善安排好低保对象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节日期间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大行业就业帮扶力度,重点帮助去产能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尽快就业。做好空巢老人、困难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严查严惩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返乡前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保障市场平稳运行,满足群众节日需求。积极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搞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证节日市场物资充足、价格稳定、秩序规范、运行平稳。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做好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工作,加大电商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餐桌、流入市场。(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以唱响中国梦、助力“海河号”为主题,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海河情”艺术团文化进万家活动、“金鸡贺岁·百戏迎春——2017跨年演出季”惠民演出活动、“到人民中去”——天津市文艺界2017新春慰问活动、“新春合家欢”声屏银幕乐无限活动、“走进展馆过新年”活动和“万民同乐大联欢”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开展“网络中国节”等系列网络文化活动,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持续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查处内容低俗的网络视听节目,加大网络虚假新闻整治力度。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督,严查突出问题,优化消费环境,倡导文明旅游、文明出游。

  三、合理调配资源力量,确保春运安全有序。统筹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资源调配和运力衔接,优化路网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创新便民举措,扩充售票终端,做好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信息服务和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购票服务,以及送票到校、送票到工地等特色服务。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准备工作。强化春运安保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保证节日出行安全。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工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公共场所、城市公共设施、特种设备、公共消防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和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强化道路、水上交通和民航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和疏导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公共医疗服务。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因素的监测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五、妥善处理矛盾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妥善回应处置。积极做好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公交地铁、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营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防控,加强对枪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网购和网络约租车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深化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泄露、传销和各类“盗抢骗”等问题的打击整治,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专业型团伙犯罪、非接触性犯罪预防打击力度,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空间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