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7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较好地区

02.03.2016  11: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廉洁高效地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全国多地实施农机补贴绩效考核制度。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奖励经费的通知》,安排700万元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较好的市、县(区)农机部门给予绩效奖励。

  本次绩效奖励综合考虑2015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结算进度和县级财政专项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对前6名的设区市和前50名的县(市、区)分四个档次实行奖励,最高奖励额达到25万元。绩效奖励经费可用于开展政策宣传、组织新产品推广、补贴产品督导及质量监管、农机化水平抽样统计监测点补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