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亿元空置楼宇财政补助1000万元

11.09.2015  12:28

  记者10日从市中小企业局获悉,天津市制定多项财政政策,进一步支持中心城区盘活空置楼宇资源。2018年底前,对经认定实施亿元楼宇项目的空置楼宇,给予1000万元财政补助,专项用于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本市将建立空置楼宇年度考核及资金拨付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分批拨付市级补助资金。空置楼宇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40%补助资金;2016年考核达标拨付40%;2017年考核达标拨付20%。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暂缓拨付当年市级补助资金,对2018年总考核不达标的,扣回该空置楼宇获得的全部市级补助资金。

  同时,实施中心城区空置楼宇综合性奖励政策。2016年至2018年,对整体税收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中心城区,给予综合性奖励,专项用于支持该区楼宇经济发展。奖励额度按区内空置楼宇注册并入驻企业当年缴纳税收的市级分享部分确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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