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旅游遭遇车祸旅行社该赔吗?市民讨说法

11.03.2016  15:50

   天津北方网讯: 旅游途中发生车祸后,梁女士五岁的儿子豆豆受了伤。然而在向旅行社讨说法时,豆豆因为“免票”被拒绝赔偿了。

  梁女士一家都很喜欢外出旅游,也因为经常到某旅行社报名参团,成为了该旅行社的“VIP”。前不久,旅行社给了梁女士一家一个优惠,一家人参团儿童免费。梁女士仔细一看该旅行团是全程汽车短线游,一共三天。虽然是儿童免费,但旅行社还向梁女士承诺乘车时会给小宝宝一个单独的座位。

  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梁女士不想错过,因此她和丈夫报名参团了。旅游当天,乘车导游还特别照顾梁女士一家,并给豆豆留了个座位。旅行一直很顺利,团友们也都玩得很尽兴,可返回途中却发生了事故。

  旅行最后一天下午,梁女士一家和其他团友坐上了返回的旅游大巴车,可能是这几天玩得比较累,大家在车上都睡着了,司机一个人开车也有些疲乏,由于精神不太集中,司机和另一辆大巴车追尾。睡梦中的豆豆因急刹车惯性大,头部撞在了车玻璃上,另外胳膊也扭伤了。事后,受伤的团友都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梁女士夫妻伤势不重,但豆豆在这起车祸中受的伤算是比较严重,因此梁女士要求旅行社承担豆豆的医药费。然而旅行社给其他乘客的赔偿都很快协商好了,唯独不同意赔偿豆豆。旅行社称,豆豆在整个旅行过程中没有花钱,他是免票的,因此旅行社不能让豆豆“占了便宜”还要给他赔偿。

  ◎律师说法

  天津滨悦律师事务所的曹志平律师说:《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根据以上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造成伤害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机疲劳驾驶导致车辆追尾事故,因此对车内乘客造成的伤害司机或旅行社方面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家人参团儿童免费”可以认为是旅行社的一种促销手段,旅行社收取梁女士一家团费,免费旅游的儿童自然也应算作团友之一。旅行社为了照顾儿童,特别给免费参团的豆豆提供座位,证明旅行社是认可儿童免费旅游的。豆豆受伤并非其父母或自身原因造成,司机和旅行社方面应当承担对其的赔偿责任,不能因为孩子免费参团而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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