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时间 严格审核 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审核工作覆盖面逐年提高

30.09.2017  17:29

  1.新闻媒体宣传保障金政策     2.东丽区残疾人劳服机构介绍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3.指导检查静海区劳服机构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4.滨海新区残疾人劳服机构介绍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5.指导检查宁河区劳服机构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8月24日至9月底,市残疾人劳服中心按照《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残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地税货劳〔2017〕5号)要求,组织各级劳服机构延长2015和2016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期,积极深入各区残联指导,精心组织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工作,抓好“三个落实”。

一、统一部署, 组织 落实

    为继续做好2017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市劳服中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残劳服〔2017〕3号),对延长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组织人员审核工作到位。二是,加强管理,调试年审设备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强化服务,开展点对点有针对性审核服务。同时对用人单位注销提前审核工作和多途径广泛宣传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提出要求。

二、深入各区,指导落实

    市劳服中心做好直属局所属单位审核工作基础上,时时关注各区审核动态,先后深入到和平区、武清区、滨海新区、静海区、东丽区、南开区、宁河区残联,听取各区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做好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的宣传,在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张贴《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全文;在服务窗口、服务台摆放就业年审宣传材料;通过本地新闻媒体、残联网站、服务平台宣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调整的政策。二是,要根据市劳服中心提供的《2015-2016年度未申报审核残疾人就业单位情况表》,安排专人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信件等方式,告知单位2017年9月30日前可补报2015年度、申报2016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逾期之后不再审核,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三是,对用人单位因错过审核到各区进行登记的单位,要确保登记单位告知率达到100%,并跟踪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申报情况。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按照耐心解答、及时受理、严格审核、加快办结的工作要求,落实好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三、各区联动,贯彻落实

    各区残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调整政策要求。滨海新区设立政策咨询台、预审服务台,启动叫号服务系统,开启所有年审服务窗口,优质快捷做好残疾人就业年审服务工作。和平区充分利用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残疾预防日等大型活动,现场设置了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区,讲解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南开区、东丽区在年审服务大厅张贴就业年审宣传材料,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通知用人单位审核工作政策调整变化,及时办理就业审核工作。武清区在地税服务大厅设立残疾人就业年审服务窗口,方便纳税人政策咨询和就业审核。西青区通过本区助残平台一键通,向用人单位广泛宣传年审工作。宁河区、静海区在自行做好电话催审的基础上,还积极协调税务部门支持,发挥税管员的优势,做好残疾人职工人数的催审工作。

    在审核延长期各级残联与地税部门的工作联动,通过日报、《每日新报》、新华网、人民网、新浪天津、天津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政策向全社会方而告知;通过市级共同举办“2017年天津市残疾人雇主培训会”、联合印制“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宣传材料”,提高全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雇用残疾人就业的自觉性;通过市和各区劳服机构的共同努力,全市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申报残疾职工审核率逐年提高,发挥出保障金征收管理新政的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