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论坛:在推进“四个全面”中展示工人阶级和工会的时代风采

26.05.2015  11:54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吕国泉观点
  工会组织要组织职工建功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作出工人阶级新贡献;引导职工献计出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洪流中展现工人阶级新作为;依法维权依法履职,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拓展工会工作新境界;    改进作风强化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中树立工会组织新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模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推进“四个全面”中发挥作用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团结动员亿万职工,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伟大实践中大展作为,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
  组织职工建功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作出工人阶级新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确立的奋斗目标,归根到底要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历史任务,是广大职工根本利益之所在,必须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的劳动创造。
  动员职工以辛勤劳动成为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劳动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要组织广大职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大会上提出的要求,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发挥劳模精神的激励影响作用、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立足本职岗位、学赶先进模范、争创一流业绩,踊跃参加劳动竞赛,把实现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
  引导职工以诚实劳动成为良好风尚的引领者。在职工中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职工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推动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引领全社会,汇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正能量。
  组织职工以科学劳动成为创新驱动的促进者。着眼于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引导职工献计出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洪流中展现工人阶级新作为
  广大职工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依靠和力量源泉,也是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证。各级工会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力量,成为改革的坚定支持者、有力推动者、成果共享者。
  引导职工成为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工会组织要向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意义及广大职工在改革中的职责任务,引导职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上来,夯实改革的群众基础。
  动员职工成为改革的有力推动者。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在宏观层次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企事业等微观层次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把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反映到改革政策制定、法律完善、制度创新和工作推进的全过程。引导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帮助职工成为改革的成果共享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当前我国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给职工权益的实现带来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为重点内容,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项目,构建职工服务工作体系,推动职工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依法维权依法履职,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拓展工会工作新境界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努力成为依法治国方略的践行者。把工会工作自觉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代表职工积极参与立法,特别是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立法,推动形成完备的劳动法律规范体系,促进实现科学立法;代表职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推动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法律的贯彻落实,促进实现严格执法。着力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动普遍设立劳动法庭,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实现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