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框架基本确立 改革红利释放发展动力增强

16.10.2017  17:39
    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强调,“经过3年多努力,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实施,一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正在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加注重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中寻找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力保障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催生发展新动能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不断显现。2014~2016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4400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362万户,年均增长30%。今年1~8月份,全国新登记企业399万户,其中8月份日均新登记企业1.7万户。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增长。2016年,受理境内外专利申请量和授予专利权量分别比2012年增长69.0%和39.7%。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商事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等一系列举措,为市场主体减负助力,改善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激发了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增强了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改革催生的发展新动能,有效冲抵了传统动能减弱带来的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加大投资、价格等领域简政放权力度,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大幅取消下放审批事项。2014年,提前完成国务院削减1/3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任务。2015年,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2016年,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招标师职业资格认定等事项,全部取消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并将能评事项全部下放地方实施。期间,共取消1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2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审批范围大幅缩小、监管得到强化、程序不断优化,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创业创新浪潮,可以说是计划因素、管制因素最薄弱而市场作用最明显的领域。与此同时,负面清单、后置审批以及便捷工商登记等一系列便利措施的推出,为这个领域市场资源的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得益于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创业创新风起云涌,涌现出一大批年轻的创客、极客乃至企业家。可以说,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突破,甚至可能迎来“互联网+生态”的共享经济发展重大契机。   突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部署全、力度大、效果好。”     ——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显现成效。围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突出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发展中供需结构失衡、资源要素错配等突出问题,系统谋划、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去产能,着力推进国企改革,深化财税、金融、价格、对外开放等改革,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6年分别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6500万吨、2.9亿吨,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今年1~7月份,钢铁去产能已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煤炭去产能1.28亿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5%。围绕去库存,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创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制度创新释放需求、改善供给、对接供需,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围绕去杠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鼓励发展直接融资,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围绕降成本,推进行政、财税、金融、价格、流通、社保等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人工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打出系列“组合拳”。围绕补短板,从扶贫攻坚、科技和人才体制、公共服务体制等方面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补短板的体制机制。     ——系统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已印发“1+20”。十项改革试点全面展开,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全国全面推开。     ——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改革。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出台实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断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对外开放,不断完善利用外资政策;实现内地对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启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全面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先后批准设立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出了300余项创新举措,其中114项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     ——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顶层设计基本形成,出台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和系列配套文件。     ——深入推进社会民生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大病保险实现全面覆盖,看病就医安全网更加牢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速扩面,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以药补医”机制加快破除,分级诊疗有序推进;社会办医环境明显优化,民营医院数量占比超过56%;药品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多点发力,药价虚高趋势得到控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后续升学政策,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台实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阶段性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出台实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形成,出台实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启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金融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动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新修订的预算法正式实施,出台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等,基本搭建起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主体框架。税收制度改革实现重要突破,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开,2016年通过营改增为企业减税超过5700亿元;调整完善消费税,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出台。     ——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利率管制基本放开,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完善;明确了“收盘汇率+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币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股票市场沪港通、深港通开通;加快新三板市场建设,截至2017年4月底,挂牌企业达11113家、总市值44266亿元,有效拓展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公司债券市场化改革,创新债券品种,债券市场不断完善。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存款保险条例正式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在整体战略布局、政府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这3个最重要的层面上都有了重大进展。“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在倍感珍惜的同时也要看到,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有很多,改革在许多重要方面还有待突破,有些突破还有待于我们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索。”高尚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