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停车上岗一周 联华停车卡还能继续用

08.07.2015  10:27

   天津北方网讯: 自公交集团依法获得42810个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后,本月2日零时,公众公司开始负责上述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至今已满一周时间。“公众”停车引发了广大市民强烈关注,仅96196服务热线和公交微博就接到市民200余条咨询信息。通过对相关咨询信息进行汇总整理,该公司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热点一一给予解答。

  据了解,公众公司为完成好与联华公司转换,目前已完成与11个区县签订道路泊位经营权协议,对本市841处停车岗亭标识和1000个反光锥桶标识进行更换,向分公司下发了2000万元印有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发票,与600余名原联华公司职工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陆续向近3000名管理人员发放统一工作服,开通96196停车客服热线和天津公众停车服务微博“天津公众停车”。

  规划外的泊位,“公众”停车管理人员没有管理权,也不承担管理责任

  关注最多的问题之一是“一、二、三类停车区域如何收费”?按照市发改委差异化收费标准要求,一类区域没有包月收费制度,二类区域每月收费150元,三类区域每月收费120元。

  “规划外的泊位管理人员会进行管理吗”也是市民关注的问题,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人员对于溢出泊位没有管理权,也不承担管理责任。

  不少市民关心“原来的联华城市卡停车专用卡今后能否继续使用”,回答是肯定的,为维护整体稳定和减少市民损失,目前部分市民手中还有联华沉淀下来的城市卡停车专用卡可继续使用。

  停车过程中发现管理人员着装、票据使用不规范和私自议价,可通过96196停车客服热线和服务微博“天津公众停车”投诉

  有市民关注“停车过程中发现管理人员着装或票据使用不规范怎么办”,据介绍,市民停车时可主动向“公众”停车管理人员索要发票。对于管理人员着装不规范或拒不给发票的,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拨打96196服务热线转“2”进行专题投诉,还可通过天津公交微博“天津公交天天服务”或公众停车服务微博“天津公众停车”进行投诉。市民在投诉时尽可能多地提供管理人员有关信息和证据,如照片、语音记录或视频等资料,有利于公众公司尽快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给予解决。

  “停车过程中管理人员私自议价怎么办”,对此,公众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管理制度中坚决不允许私自议价行为,市民如发现“公众”停车管理人员存在此类行为也可通过上述途径进行投诉。目前,在智能化设备投入使用前,为加强泊位管理,公众公司专门印发了车辆停放的告知单,上面对于车辆停放的牌照号、停车区域划分、车辆类型、计费标准、付费方式、进场时间、预付停车费、监督服务电话及车主注意事项等均进行明示。对于限时停放的机动车如超时停放,还专门印发了限时停放机动车超时提示单,给广大市民更为直观的提示。

  对于市民关心的“公众”停车将如何加强泊位管理问题,公众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陆续在取得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的停车场,设立形象统一的管理岗亭和公示牌,公示牌注明企业名称、备案编号、备案路段、区域类别、车位数量、起止编号、收费标准、经营时间、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指定位置印制二维码标识。该公司还将陆续接收、招聘停车管理人员,通过加强职工培训,做到人员着装、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据使用、公示牌样式、投诉渠道“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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