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5.05.2018  16:09
本市各相关国际货代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本市国际货代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根据天津港口岸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优化环境专项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 加强诚信管理。本市货代企业应自觉履行诚信公

约,按照“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守信”的服务方针,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二、 提升服务透明度。本市货代企业须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港口实行收费清单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291号)和本公告要求,立即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价格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相关内容同时通过企业外网、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市商务委门户网站“天津商务网”向全社会公示,依法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三、提升服务效率。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要指导企业签订《天津市国际货代行业诚信公约》,公示“涉嫌失信企业名单”。进一步完善货代协会“信息服务平台”、“专业培训平台”、“合作交流平台”和“法律咨询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的职业素质和普法教育培训,提升货代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

四、网站开设专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天津商务网”(sww.tj.gov.cn)开设专栏公示“天津港口收费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单(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请本市各相关国际货代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将本企业所有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价格在“天津商务网”公示。

本市各相关货代企业将公示价格的电子版发邮箱xinxi@ sww.tj.gov.cn,同时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送或邮寄到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服贸处收(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219室,邮政编码300040),注明价格公示。

联系人:郭先生、孙先生、李先生

电话:58665635、58665651、58665759
  附件: 天津货代企业公示价格 (点击可下载附件)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