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公布失信人黑名单 让“老赖”肝颤

31.03.2016  10:01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10月1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至今,本市法院共公布失信人5860人次,有426名“老赖”被曝光后迫于信用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同时,本市打击和威慑了一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犯罪分子,截至目前,已判决被告人有罪的3案6人,正在审查起诉的11案11人。

  据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郝树龙介绍,本市法院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老赖”的信用惩戒作用,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今年2月至6月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自动履行268人次)是去年同期(自动履行26人次)的10.3倍,收到良好效果。同时,经过全市法院近半年的努力,案件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清理各类执行案件1351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92312.27万元。其中涉民生类案件共计清理2574件,执行到位6102.2万元。

  典型案例

  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案情摘要】

  2011年12月29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判决杜某、胡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2012年4月30日,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同年12月12日,任丘市法院依法查封杜某、胡某二人在天津市宝坻区经营的一家采暖设备厂的财产。在查封期内,杜、胡二人未得到任丘市法院的许可,两次擅自将部分被查封的财产变卖,变卖财产的钱款均未交给法院和王某。任丘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杜某、胡某的行为构成犯罪,遂依法移交宝坻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宝坻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杜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胡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悉,二被执行人在被移送公安机关后,迫于刑罚压力,已偿还欠款。

  【典型意义】

  本案二被执行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正是在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责程序之后,被执行人才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促成了本案的执结,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在当前被执行人抗拒、逃避执行现象多发,“执行难”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加大跨省市执行案件的协调配合力度,实现京津冀执行工作一体化,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刑事追责程序,对于依法实现判决、裁定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司法秩序、增强司法权威,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