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关事项的声明

18.12.2015  10:01

一、2015年年底,我市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正常受理、发放。

二、据我中心向津房置业担保公司了解,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借款人不需交纳担保费。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