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召开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会议

01.12.2017  23:37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贯彻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266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11月29日上午,我委组织了5家本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建设单位、10家施工单位召开了座谈会议。

会议传达了我委正在研究编制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各单位对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形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违规行为处罚措施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下阶段,我委将结合各单位的反馈意见,抓紧修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的有关办法,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切实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