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六项举措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1.03.2017  13:13
      日前,天津市农委召开质量兴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六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形势不错,但是,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随意宰杀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市农委要求各涉农区和有关部门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再接再厉,围绕推进质量兴农,采取强有力措施,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快推进放心农产品工程建设。新建放心菜基地7个,规范运行185个基地和90家乡镇级质量安全检测站。建成从渔业生产至水产品上市销售全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和物联网管理系统。完成72个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建设,提升改造12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测水平,对13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建立180个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落实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推行机械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施肥方式。推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购销实名制。

  制修订农业生产技术标准40项。积极开展农业部蔬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工作;研究制定“三品一标”认证支持政策,确保认证数量年增幅不低于6%。

  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针对农产品生产、屠宰等重点环节,以非法添加“克百威、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用化学物质为检查重点,强化对韭菜、豇豆、生猪、牛羊、鳜鱼、大菱鲆等农产品的执法监管,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美丽田园”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继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对已经建成的静海、武清两区,按照创建标准组织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好的创建经验、管理经验和监管模式在全市进行推广,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加快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质量信息追溯窗口;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中心;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试点,逐步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组织开展4次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测活动,年抽检样本不低于4500批次。严格落实农产品自检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对蔬菜、水果等产品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的比例不低于辖区生产基地规模的5%,活畜禽不低于辖区生产规模的10%,水产品不低于辖区生产规模的2%。 (记者 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