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15.04.2016  12: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的有关部署,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和全国工商联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采用“政府主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方式,旨在搭建为创新创业服务的公共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大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具体承办。

  三、大赛第一阶段为地方赛,由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举办。第二阶段为总决赛,按照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6个行业进行比赛。

  四、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企业和团队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直接报名,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参赛企业和团队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

  五、参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有望获得合作银行的授信、创投基金的投资、股改和上市方面培训、创业导师的辅导以及大赛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支持。

  六、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举办本地方赛,根据大赛方案统一要求编制地方赛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4月29日前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机构、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创业企业和团队参加大赛。各单位为参赛的优质企业和团队落户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并积极配合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

  联系人:科技部火炬中心  孙德江 闫天羽

  联系电话:010-88656212,88656211

  传真:010-886562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

  

  附件: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科 技 部

  2016年4月6日

  • 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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