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做好超限装粮和仓房挡粮门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1.03.2018  18:41

   

津粮仓储〔2018〕13号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局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市粮食局决定对粮油承储单位的超限装粮和仓房挡粮门安全隐患进行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导辖区内地方粮油仓储单位的超装粮线存粮和挡粮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结合市粮食局冬季粮油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超限装粮问题,所有存粮仓房应按照不超过储粮安全线的标准进行排查和整改;针对挡粮门安全隐患问题,要重点排查“一字型”和木质挡粮门,特别对有开裂、变形、错位和出粮口蒙板缺失等情况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二、建立台账,核准仓容,提升仓储设施管理水平

各区、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粮油仓储单位的仓储设施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厘清所有仓房的设施情况,包括仓房建设时间、设计储粮安全线高度、不同存粮品种的设计仓容等信息,掌握仓储设施底数;同时还要重点检查仓房挡粮门的安危状况,特别是对“一字型”挡粮门和木质挡粮门,要逐一排查,建立仓房设施档案和挡粮门隐患台账,确保不留隐患。

三、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不在出现同样问题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各单位加强与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前报备,周密安排,组织力量在4月10日前完成超限装粮和仓房挡粮门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并将整改情况和挡粮门隐患台账报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同时各粮油承储单位还要确保在今后的粮食轮换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出现超限装粮的问题。

联系人:武晓彤、赵鹏宇;联系电话:27123582、27123533(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8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