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19.03.2018  17:44

   

津粮仓储〔2018〕12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局所属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津安办〔2018〕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粮食行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

为推动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市粮食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领导同志为成员。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领导小组,要持续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粮食行业实际,着重开展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要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通过张贴宣传材料、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树立示范典型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三、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日常积累,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市粮食局联系人:武晓彤、王明刚、赵鹏宇;联系电话:27123582、27123533(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津安办〔2018〕4号)

 

 

 

2018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