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答记者问

20.05.2015  10:28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围绕工会学习贯彻《意见》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
  1、工会应当如何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指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国家“十二五”规划设专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阐述,提出了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具体要求。2011年8月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在今年4月28日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有的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这些劳动关系问题如果处置不当、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制定下发了《意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切实做好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2、工会应当如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体制中,各级工会肩负着重要的任务,要切实做好协调劳动关系有关工作。
  一是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工作原则。要以职工为本,切实维护职工根本权益;推动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不断探究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规律性,积极稳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工作理论、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通过努力,推动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任务。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准确把握《意见》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找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坚持以职工为本,推动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得到充分的保障。二要主动参与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制定,及时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诉求和工会的意见主张,积极配合做好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监察和政协视察,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贯彻执行。三要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参与三方机制工作,协商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四要推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五要推动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预防、预警、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地实现劳动关系的平稳运行。六要加强宣传和对职工的教育引导,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