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中级法院建协同发展联络机制

14.08.2017  20:24

  为进一步强化三地法院之间司法互助合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津签署《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京津冀三地3家中级法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将会享受到这一机制带来的便利。

  根据《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三地法院将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协作形式,搭建协同平台,不断完善联络机制。三地法院已建立工作联络领导小组,由3家中级法院按年度轮流担任召集人,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三地法院将建立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机制、社会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审判委托送达和委托调查取证工作机制、重大事项和疑难案件通报会商机制、远程视频开庭及巡回就审协作机制、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审判数据共享机制、审判人才合作培养机制、联合调研和案例交流机制和三地法院专题论坛机制十项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区域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水平和实效。其中,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已经在京津冀三地的7家试点法院开展,案件协作法院和案件管辖法院依托信息平台,可以完成当事人立案材料提交、审核、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