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9.03.2015  13:20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了解到,根据《内蒙古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本着简政放权、突出重点、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开放购机、持据申请、购补脱钩、简化办理”的做法。

  据了解,与往年相比,今后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范围和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和创新,其中包括:逐步推进补贴产品市场化改革,补贴机具为我国境内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补贴对象扩大到自治区境内所有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经营组织,具体由各盟市根据农牧民购买能力和财政资金情况确定;突出重点压缩品目,由2014年的89个品目减少到2015年的59个品目。补贴流程更加简便,信息更加公开。(李彦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