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狱警诈骗原狱友家属 男子刚获释又“回去”

04.03.2016  18:45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刚刚刑满释放的男子冒充狱警,诈骗原狱友家属钱财数万元。昨天下午,红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以招摇撞骗罪对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

  据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刘某家住本市蓟县,曾于2005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5万元。经过在服刑期间的几次减刑,刘某于2015年6月刑满释放。2015年7月底至8月初,刘某为骗取钱财,冒充是天津市杨柳青监狱的分区队长,编造服刑人员李某在狱中打架,打伤了狱友,需给付对方医药费及赔偿金的谎言,先后两次共骗取李某父亲人民币3000元,李某之父委托同村的于某通过汇款方式将钱汇给了刘某。同年7月29日,刘某以同样的谎言骗取服刑人员张某的妻子3.8万元人民币。后经被害人报案,刘某于2015年8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所骗赃款已被其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9个月零5天,并处罚金3.5万元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个月零5天,并处罚金3.5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某分别退赔两名被害人3000元及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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