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0.03.2017  11:07

近年来,天津市农委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对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答复、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等方面进行规范,重点针对行政复议答复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举证不规范、答复不全面、证据材料不齐全等问题,进一步强调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法定义务,依法、及时、全面、规范答复,明确了行政复议答复的时限要求、内容要求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要求。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规范和明确了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生效裁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加强案件统计分析总结,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人民法院意见建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对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针对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决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