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院环境整治进行时

28.06.2016  23:23

      连日来,全县大整治攻坚战役如火如荼,镇村环境焕然一新,为农家院旅游接待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镇村整体环境普遍提升的同时,农家院内部环境卫生状况却令人堪忧,由此引发的游客投诉时有发生。为配合大整治攻坚战役,打好大旅游升级战役,整体提升农家院接待环境和水平,实现环境整治由院外向院内转移,蓟县旅游局向各旅游镇乡下发《关于开展农家院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对全县的农家院环境进行整治。此次活动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结束,共6个月时间。
      此次活动要求:
      (一)庭院周边无乱堆乱放,垃圾不乱倒,污水不外溢,牌匾符合镇村规划设计要求,停车场所无杂物,整体环境绿化、美化、亮化。
      (二)农家院无私搭乱建,不侵街占道。农家院建设要符合《天津市蓟县乡村建筑设计导则》,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建筑材料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三)庭院内无乱摆乱放,除供游客观赏、休憩设施及垃圾箱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在庭院摆放。供电、通讯线路无乱接乱搭、无杂物覆盖,电闸、插座安装规范、不裸露,灭火器在固定地点摆放。
      (四)客房、客厅、厨房、餐厅、卫生间及其它休闲娱乐场所无异味、无灰尘、无蚊蝇虫害,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牢固,干净整洁。
      (五)各类经营许可证照、《游客须知》、《卫生制度》、《安全制度》、《服务收费指南》等,一律在前台等明显位置上墙悬挂,整齐规范。
      (六)农家院经营者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律经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和旅游安全。加强服务人员管理,依法办理《健康证》,并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各旅游镇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宣传发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农家院环境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