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举办2016年度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6〕111号
市农机办关于举办2016年度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的通知
各区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明确应急指挥与处置程序,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意识,全面提升农机部门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能力。我办将举办一期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农机事故处理基本知识,事故处理程序、鉴定、事故认定、赔偿,典型案例分析等。
3、农机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现场图绘制、现场摄影。
4、农机事故模拟现场实践及事故处理文书制作。
二、培训时间
2016年9月27-28日,共2天;27日(星期二)上午8:30前报到。
三、培训地点
西青宾馆(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河闸院内)。
四、参加人员
各区农机中心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滨海新区农委参照其他区自行安排)、监理站站(科)长及农机事故处理员。
五、培训方式
采取授课与研讨、室内推演与现场实践相结合。
六、有关要求
1、各区要提前组织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流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等基础知识。
2、各区要按照培训内容和要求,模拟制作一套完整的农机事故处理文书,届时进行展评。
3、各区至少携带数码照相机1台,笔记本电脑 1台, U盘1个及事故现场处理装备等。
4、各区参加培训人员要着农业部统一式样和标识的工作服
5、各区请于9月22日前上报参训人员名单。
联 系 人: 杨志 联系电话 27385881(传真)
附:参训人员名单回执
市农机办
2016年9月18日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
参训人员名单回执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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