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评选2014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农机综〔2015〕4号
市农机办关于评选2014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业局,市农机办直属各单位:
2014年,在全市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农机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弘扬本市农机系统的优良作风,激励农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本市农机化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开展2014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市农机办直属各单位内设科室。
(二)各区县农机中心或其内设科室、直属单位。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市农机办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农机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中从事农机化管理、监理、科教、信息宣传及统计工作的在职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市农机办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农机中心分别负责本单位、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并将申报表报送市农机办综合处。
在此基础上,市农机办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审,以市农机办名义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推荐及审核日期
市农机办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农机中心推荐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6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 2014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
2. 2014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 2014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 2014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市农机办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