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宣城市三九茶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04.01.2016  16:39

农机产〔2015〕173号

 

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宣城市三九茶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近日,我司收到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报告,反映宣城市三九茶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宣城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宣城市高峰茶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部分茶叶加工机械产品存在外形尺寸与推广鉴定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机具套补贴机具等问题。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上述三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三家企业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上述三家企业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约谈上述三家企业,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司2015年9月18日印发的《关于近期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相关事宜的说明》,抓紧组织对上述三家企业所有产品的省级归档和补贴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发布并报送我司。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约谈情况和各省调查处理情况请于2016年1月30日前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专项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司将会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根据相关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以及上述三家企业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