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机合作社数量已达到5.4万家

07.01.2016  17:06
      随着我国土地流转的不断深入,以及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全国各地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涌现,为农机社会化服务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做出巨大贡献。农机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推进力量。

 


资料图


  2015年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各地在注重数量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

   合作社数量持续增加。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机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5.4万个,比上年增加4400多个。入社成员数达到190万人(户)。山东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6323个,居全国第一。吉林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5317个,比上年增加71%。甘肃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968个,比上年增加63%。

   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推动农机合作社不断发展。2015年全国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317万台(套),比去年增加8万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分别达到49.6万台、35.4万台、16.7万台、1.6万台,占社会保有量的四分之一。黑龙江省从2008年起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31.4亿元,组建了1161家大型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湖南省启动了“千社工程”,由省政府出资3亿元,用两年时间,建立1000家“小、精、坚”农机合作社。江苏省从2009年起已累计投入9993万元,扶持了998个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全国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7.12亿亩,约占全国农机化作业总面积的12%左右;服务农户数达到3887万户。湖南省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2226万亩,较去年增加540万亩。山东省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等规模化经营的农机合作社达到1500多个,面积超过700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的三分之一。

   经营效益越来越好。 2015年全国农机合作社经营活动总收入达到81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近200亿元,社均收入达到151万元,同比增长26万元。农机化服务依然是农机合作社的主营业务,其收入达到56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62亿元,其中田间作业收入431亿元,修理服务收入80亿元,分别较上一年增长17亿元和4亿元。四川省农机合作社年度总收入达到12.7亿元,同比提高26.5%。

   制度管理更加规范。 各地在积极创办农机合作社的同时,也相继出台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和建设标准,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积极引导他们在农机化生产、跨区作业、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土地流转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制定出台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南或标准,指导合作社经营管理规范化。黑龙江省出台了《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建立了省市两级示范社评价体系,深入开展示范社和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