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政执法文书专题研讨会圆满结束

30.01.2015  12:04

2015年1月21日至22日,市农机办组织召开农机行政执法文书专题研讨会。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站(科)长及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检查、案卷制作人员和市农机办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共计43人参加。

此次专题研讨会,主要规范完善我市农机行政执法文书,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达到“张口能说、提笔能写、有事能做、无事能思”的要求,准确把握对农机违法案件性质的定性和对案件处理的量化。研讨会期间,市农机办副主任李广来同志亲自带领大家,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农机)》、《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结合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处罚案卷,针对案卷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查封(扣押)现场笔录》等内容逐一展开讨论,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对不合理、不完善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逐项字斟句酌进行补充完善。通过此次专题研讨,与会人员了解到在日常执法案卷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对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纷纷表示,研讨会过后,结合自身存在的差距,采取积极措施,迅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足,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李广来副主任提出,完善和科学使用执法文书是法律法规规章对我们的要求,也是高起点依法行政的要求。大家要根据此次专题研讨中提出的意见,对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切实把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工作做的更规范、更科学、更严谨,不断提高我市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行政水平。他强调,各单位要认清形势、积极履责,进一步提升农机监理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农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