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4.10.2016  16: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市交通运输委积极会同公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人力社保、商务、工信、法制、税务、通信、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天津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3日。

1、官方网站。登录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点击“出租汽车深化改革公开征求意见”专栏,在意见建议区域内发表意见。

2、电子邮箱。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

3、信件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5增1号,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出租处(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