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并非旅行社 请提高警惕谨慎选择

07.12.2015  15:39

      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一些打着“分时度假、旅游咨询”旗号的公司,其名称类似“美四季”、“寰宇假期”、“蓝海假日”等等,并非真正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公司。所谓“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将其使用权分成若干个周次,按10年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然而不少游客反映,缴纳了高额的会费后,想要预订会员酒店时会遇到种种障碍,难以真正成行。

    “分时度假”源自国外,比较适合外国游客那种休闲型的度假方式,也就是能在一个酒店、一个景区或城市呆上一个星期那种。大部分国内游客还没有在一个旅游目的地呆一个星期、不到处跑的旅游习惯,国外的分时度假基本上是一种准俱乐部形式的,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对等交换的模式,对于房屋产权或酒店客房使用权的一种共享。它采用类似传销的经营模式,也就是亲人、亲戚、朋友、同事等关系密切的人的口碑营销。

    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游客,目前绝大多数提供所谓“分时度假”类服务的企业都不是本市正式注册的旅行社,并未在旅游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不在旅游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 同时“分时度假”方式其实也限制了购买者的很多选择,不买这个产品,旅游时能得到更多自由。分时度假公司提供的酒店,有些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游客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交通又不方便的话,游览就成了很大的问题,请广大游客对此类公司提高警惕,谨慎选择。

    除分时度假公司之外,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提供的所谓“回馈客户,优惠旅游”也需谨慎。目前个别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为推销其产品,通过以低价旅游甚至免费旅游为噱头,来达到促销其保险产品的目的。建议广大市民游客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的低价游免费游基本上只能通过购物或者自费项目来填平成本获得利润,期间如果游客不配合就会发生变相强迫或者强迫购物的现象。而且这类公司往往会选择外地旅行社甚至是一些“黑社”,不提供游客个人旅游合同和收费发票,一旦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游客手中并无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想要维权存在很大困难。若想避免上当受骗,游客选择旅游产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同时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旅游业务。特别提醒: “证照”是需要悬挂在经营场所中位置比较明显的地方,一般都悬挂在接待游客报名、咨询的地方。如果您发现“旅行社”没有按规定悬挂这些“证照”,就要当心了。

    第二,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旅行社和游客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最直接和有效地表现形式,故而游客与组团社要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包括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是否转团、违约责任等进行仔细审核,了解清楚内容后再填写。游客应特别注意签订合同的单位、印章、与先前的证照是否一致,以免造成出现问题“踢皮球”。

    第三:不要选择低价旅游。选择旅游产品不能一味考虑价格因素,更要注意旅游质量。低价旅游团会伴随着行程中大量的自费和购物,购物自费多,游览项目少,最终游客在自费和购物上的花费往往大于团费本身,抱着省钱目的参加低价游实际上往往并不省钱,服务质量也不好。旅游和买东西一样,一分钱一分货,千万不能贪便宜。

    第四:出境游押金应选择三方托管的收取方式。规范的旅行社会根据游客的年龄、职业、财产状况等确定是否收取出境旅游押金。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确定担保形式。采用现金形式进行担保的,必须采用银行托管,旅行社、游客、银行三方协议形式,明确此项旅游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押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