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3分钟熄火启动立法预备

15.12.2017  18:45
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本市颗粒物源解析结果显示,细颗粒物(PM2.5)中机动车贡献比例为20%,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停车熄火,是环保驾驶方式之一,也是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措施。昨天,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停车“3分钟”熄火立法预备工作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为什么要实施停车熄火?     据南开大学城市交通污染防治研究中心毛洪钧介绍,燃油机动车处于怠速状态时,由于燃料燃烧不充分,会产生、排放比正常行驶时更多的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更大的影响。以一辆国四标准的小客车为例,怠速时每秒约排放一氧化碳8±5毫克,碳氢化合物1.5±0.8毫克,氮氧化合物0.3±0.6毫克,颗粒物排放0.08±0.25毫克。     截至2016年末,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75万辆左右。其中各类汽油车230万辆左右,每天约60万辆车上路行驶。按每辆车每天减少怠速3分钟计,每年可减少颗粒物排放3.88吨,氮氧化物排放41吨,一氧化碳排放390吨,碳氢化合物排放86吨。     有关部门调研发现,本市汽车怠速3分钟以上主要发生在学校、医院、公园、社区、商场、停车场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如果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车辆停靠3分钟以上熄火将有助于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使市民直接受益。     为什么是停车“3分钟”熄火?     据介绍,实验数据显示3分钟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间段。当怠速停车达到3分钟左右,尾气排放则会升至汽车正常行驶时的数倍,以可吸入颗粒物(PM2.5)为例,每分钟尾气排放累计的可吸入颗粒物(PM2.5)分别是点火时排放的3.88倍、3.85倍和2.1倍,熄灭发动机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另外,停车预计超过3分钟时熄火也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因此,本市对停车熄火立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有法可依。     据介绍,市人大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市法制办、环保局、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研究推动机动车停车熄火纳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相关事宜,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精神和京津冀区域空气污染防治的总体需要。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武志介绍,本市停车熄火将是倡导性规范,不采取强制措施,会明确一些特殊地段实施停车3分钟熄火,但不设立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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