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自贸区探索创建“廉洁示范区” 先行先试“大监督”模式

05.05.2016  20:05

记者日前在广东省前海自贸区了解到,前海廉政监督管理局已构建起整合惩防腐败相关职能的“大监督”机构,并探索廉政年金、扩大公务人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以及核查范围等制度。这是广东通过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建设“廉洁示范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的一个缩影。

去年9月,广东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决定,“逐步推进功能区纪检组织建设”。自贸区是广东各项改革的先行地,因此广东决定首先在自贸区先行先试。

怎样建设“廉洁示范区”?去年12月召开的广东自贸区创建“廉洁示范区”推进会上,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说,“廉洁示范区”要通过在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探索和创新,着眼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回避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群众监督平台,实行综合监督体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科技反腐等措施的落实。

广东省建设“廉洁示范区”至今已半年有余,自贸区中的横琴、前海、南沙三大片区均已出台或正酝酿相关制度规定。

横琴自贸区今年研究制定廉洁成效评价体系,建立以投资经营者和社会公众观感为基础,反映横琴各行业廉洁现状的廉洁指数。通过对区内行业廉洁指数的排名,加强公众对各行业廉洁情况的关注与监督,对各行业形成廉洁倒逼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推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公示制度,拓展报告范围和内容,做到公务人员100%报告、申报事项100%核查。今年3月,前海自贸区制定廉政观察员制度,聘请16名廉政观察员对前海管理局及各处室、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目前,南沙片区已成立建设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筹备工作小组,启动建设工作。同时,广州市纪委已前往前海、横琴等地专题调研学习,起草制定《关于建设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的意见(稿)》。

广东还创新在横琴、前海设立“大监督”部门,探索广东自贸区廉洁建设新措施。

横琴自贸区成立廉政办公室,由纪检、检察机构和审计部门等联合防治腐败。内设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督部、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部4个部门。组织架构上,廉政办的业务工作分别由珠海市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对口指导,对外接受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同时也是上级对口部门的派出机构。

前海挂牌成立廉政监督管理局,归口深圳市纪委管理。廉政监督管理局合并纪检、审计等多部门的监督职能,建立了统一的廉政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大监督”格局。廉政监督管理局对其编制人员和各单位派驻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以廉政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身份统一对外开展廉政监督工作,履行日常监督职能。在履行审计调查等职能时,由符合资格的派驻人员执行。前海廉政监督管理局实施“嵌入式”监督,成立审计监督等12个专责小组,对接整个前海管理局的10个处室和3家局属公司,并梳理出事务、权力、制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87个,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成立不久,即查办一起窝案,查处13人涉案金额240余万元,提请纪委对8人进行立案审查。

作为横琴“廉洁岛”建设专家顾问团成员之一,中国监察学会原副会长、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曾多次到广东自贸区实地考察,并参加横琴廉政建设相关研讨活动。他表示,横琴、前海设立整合惩防腐败相关职能的“大监督”模式,整合监督力量,突破了部门利益的藩篱,对自贸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业和公职人员形成更为高效的监督制约,具有示范意义。(记者:王景喜 通讯员:罗有远 胡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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