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艳副主任听取担保中心汇报提出工作要求

26.11.2015  19:29
  为加强对担保中心工作监管,促进担保中心业务的健康发展,日前,黄春艳副主任组织财务处、法规处、党群处,专题听取了天津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中心的工作汇报,并针对目前担保中心的业务现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担保中心负责同志围绕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融资服务网建设、资金追偿、能力培养、规范管理等方面,汇报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追偿、业务量、代偿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从稳定业务量、加强追偿、精细化管理、转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2016年相关工作计划。对目前存在的违约项目,担保中心做了具体情况汇报,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财务处、法规处、党群处分别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黄春艳副主任指出,应认清目前担保工作的大形势,从做优做精的角度开展工作,目前应着重解决违约项目的追偿问题,并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研究分析追偿手段。 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展开追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确保代偿资金及时回笼,降低风险资金比例;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 学习其他担保机构在合同签订、代偿、诉讼等方面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规范、完善担保工作; 三是搞好自身队伍建设。 通过理论学习和走访调研,不断提高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是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担保中心定期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及计划向委财务处、法规处进行汇报,听取相关建议,规范开展担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