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5.09.2017  19:21

按照市环保局部署要求,自今年4月份以来,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组织下,我区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我区共排查并上报“散乱污”企业3家,均属于加强监管类。8月底,加强监管类企业不再列入“散乱污”名单。后续排查扔持续进行中,目前,我区尚未发现需要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通过深入细致的开展宣传教育疏导工作,将矛盾隐患彻底解决,确保我区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