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税局完善实体化运行模式 促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升级

27.06.2016  09:35

            作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专项改革试点单位,陕西省国税局成立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发布《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实施办法》《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机构工作职责及内设部门设置》等改革方案和细化规定,整合机构职能、人才配置、管理对象和管理职责,建立了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大企业管理服务新格局。

  在管理主体方面,该局通过职能转化、上收和整合,共设立16个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实体机构;选拔530名具备大型企业管理能力的骨干人才,细分行业、企业组建26个行业管理团队和52个企业管理团队,外聘65名法律金融专家、大企业高管、知名教授建立16个社会专家团队。在管理对象划分方面,该局在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依托涉税事项全省通办,把全省4000户大企业集中到省、市两级国税机关统一管理,省局负责管理跨地市经营的大企业,市局负责跨县(区)经营的大企业。在划分日常性、基础性管理服务职责基础上,该局突出分事项、分层级的风险管理,省局发挥数据集中优势,负责统筹管理和复杂涉税事项管理,督导各层级大企业管理机构开展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管理事项。同时,该局加强国地税互联互动互通,共建共享信息资源,联动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和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协同帮助企业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共同实施事先裁定等个性化服务。

  在实体化机构支撑下,陕西省国税局服务措施更加贴近大企业实际,大企业也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服务诉求,有效提升了诉求解决机制的运转效率,为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税收环境。

  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国税局深化国地税合作,以推进营改增为核心,按照“金税三期”要求,共同采集、核实企业信息,一起回应企业诉求,及时化解难题和矛盾,实现大企业营改增税制顺利转换。以落实2016年“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为引领,与陕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等8户大企业签署了“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保障协议,税企携手预防风险;共同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开展事先裁定,年均为企业减免税25亿元。

  “全省4000户大企业,总量只有全省企业数的1.1%,税收贡献率却达到了全省总收入的70%以上,成为我们税收管理服务不可忽视的‘关键少数’和有力抓手。”陕西省国税局局长席七万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完善实体化运作模式,强化大企业改革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全面推开改革提炼好做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