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05.05.2016  16:23
为加强和规范全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北辰旅游业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天津市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5月4日,北辰区政府办转发了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制定的《北辰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辰政办发[2016]26号)。《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目的、依据、原则、支持范围、申报条件、审核程序、监管措施等内容。 为强化《管理办法》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区政办同时转发了区财政局区文广局拟定的《2016年度北辰区旅游业重点支持项目和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细化了本年度全区旅游重点项目和节庆活动的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监督检查等内容。 2016年,北辰区拟重点对旅游项目建设、创建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节庆活动、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等予以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