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审批政策解读培训

04.06.2018  20:28

2018年5月11日下午,区环保局、区建委和区审批局联合组织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审批政策解读说明培训。

会上,区审批局详细解读了《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环保气〔2017〕171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验收要求的函》(津环保便函〔2017〕406号)中关于审批的有关条文,结合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实际,针对企业申请项目所需要的准备工作,从国有资金和企业投资两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

会议就当前河东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我区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较重,各相关单位一定要积极主动承担改造责任,尽快启动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二是希望企业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面了解审批的要求和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的前期工作;三是区里将根据低氮改造工作的时间节点,通过召开例会、现场检查、挂牌督办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调度和督促,确保各单位如期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