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每半年一次

12.05.2016  09:14

   天津北方网讯: 每半年对校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日前,新区教体委建立了新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提高滨海新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校舍安全达标。

  纳入校舍安全保障范围的包括:新区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幼儿园和区教体委所属各体育场、馆、校。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校舍安全检查制度,通过经常性检查、季节性重点检查、年度综合性检查等方式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并对接近设计使用年限的校舍进行重点监控。同时,学校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和电力、防雷、消防、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

  今后,滨海新区学校将对现有校舍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办学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学校将制订学校校舍灾害风险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严禁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的校舍。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