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部署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6.06.2016  22:38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日前,市场监管委印发方案,自6月17日至9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分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市级督查三个阶段展开。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掌握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经营产品基本情况,熟悉供销渠道,特别是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植入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进口总代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分门别类,建档留存;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2016年7月15日前能主动查找问题,同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吊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加大曝光力度,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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