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21.07.2017  12: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已经第23次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研究制定本地区“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

  司法部

  2017年7月12日

   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

  当今,信息化已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中央政法委多次举办全国百万政法干警学习科技信息新知识讲座,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强调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这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是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十三五”时期是司法行政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全国司法行政“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十二五”期间,成立司法部科技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主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

  信息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基本实现部、省、市三级司法行政网络及监狱、戒毒系统的联通,地市司法局、监狱系统联通率达到93%以上。有的省加强司法行政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了监管和安置帮教对象信息资源库、队伍信息资源库和行政管理资源库等基础数据库。有的省积极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融入当地政府统一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并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协同执法。

  执法矫治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化监狱率先突破,全国监狱系统网络平台全面联通;监狱、戒毒场所安防系统持续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初步形成。建立社区矫正电子定位管控系统,对近50万名社区服刑人员应用电子定位系统,开展移动执法,矫正对象脱管率有效降低。

  政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推进。各地积极开发各项业务应用系统,江苏等10余个省份建设统一的政务管理大平台,形成网上办公、网上监管、网上分析的运行机制。上海等省(区、市)探索通过大数据分析防控风险、辅助决策、预警预测,推进了司法行政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各地大力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建设,超过30%的省(区、市)建设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网上法律服务创新应用模式不断涌现,提供了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信息化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大部分省设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信息化推进格局。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十二五”期间,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105.4亿元,是“十一五”的3.6倍。信息化制度规范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健全。

  同时,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全国统筹不足。缺乏顶层设计,部级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不能发挥向下辐射作用。各地分散建设,发展不均衡,带来重复浪费、兼容困难等问题。

  基础支撑不足。各区县和乡镇政务网络建设尚未全面贯通。全国司法行政数据资源体系尚未建立,各地信息化系统不能互联互通,资源难以共享。

  创新应用不足。信息化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覆盖面、融合深度和应用程度有待拓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创新应用不足,信息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撑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

  专业人才不足。尤其缺少既懂司法行政业务又懂信息化技术的专业骨干,普遍存在“招不来”“留不住”“一兼数职”等现象。

   (二)形势和机遇

  信息化已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力量。当前,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引发经济社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的颠覆性变革。信息化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信息化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综合实力、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已成为时代的共同选择。新的形势为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营造了强大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