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统筹协调内外部资源形成合力向执行难宣战

18.04.2016  10:21

        4月15日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执行难问题。高憬宏强调,全市各级法院要围绕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执行工作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题,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真正得以实现。

        为有效开展解决执行难工作,天津高院今日成立了由院长高憬宏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全院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天津高院将统筹协调法院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资源,形成执行合力,采取多项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了解,天津高院已全面开展各类执行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重点是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等进行清理,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对清理出的案件将逐案研究对策,拿出解决方案,限定完成时限。同时,加强立审执有机衔接,做到立审执各环节的信息互通,加大执行强制力与司法救助相结合,确保执行效果。

        天津高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发挥,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上传下达、实时监控、异地调度,切实做到反应快速、行动一致、有令必行,形成执行工作全市一盘棋格局。同时加强执行联动协作,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与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作用,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对涉嫌拒执等犯罪的,及时已送立案侦查、公诉。

        据了解,天津高院还将进一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在出台并实施《执行实施工作节点规范》和《执行案件结案标准》的基础上,健全执行标准体系。依托执行工作节点规范和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真正发挥考核推动工作、促进执行的作用。同时对全市法院执行队伍进行以强化执行规范和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整顿活动,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执行行为,对队伍建设情况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检查监督,查处问责,保障执行队伍的勤勉、公正和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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