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机构“瘦身”离不开法治引领

27.12.2014  19:04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各地一次性砍掉13万余个政府“协调机构”,这种力度和规模是空前的、前所未有的。然而,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也难免担心,这些“协调机构”清理后过一段时间还会卷土重来。
      推动协调机构“瘦身”,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这也是破题的关键所在。在法治框架下,促使议事协调机构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深化机构改革的根本出路。 星杓(《南方日报》10月23日)
      点评:过多过滥的“协调机构”,既增加公共财政开支,也成为社会性问题。在简政放权政策全面推开的今天,必须精简“协调机构”,整治滥设“协调机构”的乱象。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协调机构取消了,有关部门该管的问题、该作为的事项、该履行的职责还应继续紧抓起来。西瓜办没了,农副产品销售,政府依然有义务提供各种帮扶;馒头办没了,食品安全的监管政府决不能放松。
      制度执行烂尾致办公楼撂荒
      广东贫困县级市雷州市财政局在财政紧张情况下建豪华办公大楼,工程总造价预算5000多万元。但目前已经停建。
      建成豪楼被闲置,或出于观望看风头,或在等上级表态,或是机械执行“停建”禁令等,不管何种情形,都是对中央规定执行的不全面、不彻底,实际上是贯彻执行禁建、清理规定的烂尾,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快拿出具体方案和行动,该追责追责,该整合整合,该出让的出让,将其充分利用起来,不能听任其继续撂荒。 范子军(《北京晨报》10月22日)
      点评:最近,各地不时曝光一些因为执行“八项规定”、“反四风”而搁置的豪华办公楼。不作出任何积极的善后,只是简单粗暴“搁置停工”,无疑是机械执行政策的懒政思维。在建的办公楼所用的经费均来自百姓,这种耗巨资建成办公大楼撂荒造成的严重资源浪费、对百姓损失的无视,显然让人没法容忍。落实中央要求不许打折,如何把已经产生的损失降到最小,也是使整风成果不打折。
      高速路收费延期 算错了账
      目前山东正面临新建近2000公里高速的“大考”,停止收费将使山东交通建设“难以为继”。因此到2015年底,山东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可能全部或者部分延长收费期。
      公路乱收费现象已持续多年,许多地方公路收费管理成了一笔笔糊涂账,并加大了治理公路乱收费的难度。而且,即便说企业经营性公路需要遵守市场原则,履行当初合同约定,不得不维持或延长公路收费期限,政府还贷公路的账也完全不能这么算。道理很简单,政府还贷公路属于公共产品,公众使用该产品理应免费,特别是在已经缴纳了15年的使用费后。拿部门盈亏的账替代公众利益的账,甚至为此造势,有失考量。 徐立凡(《京华时报》10月25日)
      点评:首先从常识角度讲,未来高速公路的建设为什么要用现有的高速公路收费买单呢?以此为据明显有失公平。其次从法律角度讲,《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是15年。公路收费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行为要依法。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所指出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当法律真正成为规范政府行为的最高准则时,法治才会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共同信仰。对此事,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会有杆秤。
      不被“截肢的骆驼”所骗
      近日,几张图片在网络上疯狂流传。网上有人称“乞讨人员带着骆驼乞讨,还把骆驼四肢砍掉”。不少网友表达愤慨,认为砍掉骆驼四肢博取同情心的乞讨行为太残忍。此后,新闻媒体给出了后续报道:这是一则臆造的虚假新闻。
      网络的开放性给各种各样的消息提供了诸多的传播渠道,其中有真有假,有恶意炒作,有无意转载,有善意的同情,也有无聊的杜撰。要练就一副识辨真伪的火眼金睛,必须用眼也要用脑,切不要人云亦云,心血来潮,你转我也转,甚至妄加评论。 胡子民(《中国青年报》10月22日)
      点评:如今,在微信、微博上转发的假消息中,“截肢的骆驼”并不是个例。近日,江宁的公安机关就通过官方微博公示了微信朋友圈九大谣言,包括朋友圈中常见的“公安局长紧急提醒”、“弹针望远镜”、“地铁异香”等“善意提醒”均位列其中。其实,只要抱着分析的态度,每个谣言的背后总会发现其内在的虚假,关键是多对比、少盲从。阻击谣言的传播,更需要网络媒体、传统媒体联合建立辟谣平台。就像“截肢的骆驼”事件一样,及时对可能存疑的信息请权威部门答疑解惑。 本组点评 杨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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