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举办对口援助单位干部案件管理专项业务培训班

06.06.2018  17:44
    5月21日至30日,市检察院举办2018年度天津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单位干部案件管理专项业务培训班。天津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就此次专项业务培训提出要求。市、分院、基层院员额检察官、部分检察辅助人员及新疆、西藏、青海案管人员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以促进天津检察与西部对口援助单位业务交流为着眼点,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邀请高检院案管办主任以及四川省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案管办检察官,就廉政教育、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捕后案件质量评析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授。培训中,还邀请受援干部到部分基层区院进行实地考察,相互介绍本地区开展案管工作的基本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相互答疑解惑。   受援干部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培训,增长了见识,开拓了眼界,同时也提升了业务水平和能力。回去之后,一定要把天津检察案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为西部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天津检察机关自2011年以来,通过邀请新疆、西藏、青海受援单位来津参加培训的方式,已连续8年坚持举办对口援助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班,共培训6个专业的业务干部115人次,受到三地检察机关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