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51号建议的答复

03.11.2017  23:59

刘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服务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我市医疗服务联合体的规范,为全市医联体服务开展设定“标准线”,明确医联体建设的基本形式、制度规范和联动内容要求。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市和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发挥统筹规划的角色作用,结合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分区域、分层次就近组建医联体。加快推进区域检验检查服务一体化,在医联体内部建立检验检查、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中心,使居民就近享受到大医院同质服务。鼓励医联体形成责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三级专科医院发挥技术优势,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组建专科医联体。在医联体内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完善预约转诊工作制度规范,上级医院成立预约和转诊服务中心,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发挥医联体内大医院的技术辐射作用,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会诊巡诊、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薄弱专业服务能力。鼓励上级医院医生编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带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提升。
          二、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从培养、使用和待遇等方面研究优惠政策,充实全科医生力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稳定发展。各区要协调人事部门,适度放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招录政策,在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中给予政策倾斜。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增加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展基层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提升乡村医生整体执业层次。持续开展基层卫生能力建设项目,重点开展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以及慢性病诊疗等专项培训。继续推进城市百名医师进社区工作,鼓励各区建立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的制度。
        三、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
        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重点在签约服务、门诊能力、急救能力、中医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年内将继续创建一批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四、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转型
        坚持基层卫生服务模式转型的总体思路,坚决推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向体现全程、综合、连续和防治融合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转变,具体形式就是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区要组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居民自愿为原则,依托医联体开展组合签约。年度签约要优先覆盖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关注特困、孤老、高龄空巢、失能、离休老人、失独等人群,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对于签约服务有效提供、居民体验改善和感受度提升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市统一开发了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各区要加快本区信息化平台建设,鼓励采取手机app、移动互联网等形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服务和交流平台,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建设标准化的家庭医生工作室,作为签约服务的“基本阵地”,做好服务团队公示,优化便捷签约就医流程,推动签约患者社区预约就诊,引导签约居民就医习惯转变,提升签约居民就医体验。通过为签约居民提供长处方与大医院衔接用药、大医院预约挂号与绿色转会诊、优惠医保报销政策、医药服务和健康知识咨询等差异化服务,吸引居民签约。

 

2017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022-2333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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