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3.02.2015  18:44

    新华网天津2月13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武长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参加高档宴请;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向他人行贿,挪用巨额公款;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与他人通奸。其中,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武长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武长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武长顺立案侦查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武长顺 资料图

    主要经历:

    武长顺,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一级警监警衔,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5月—1992年6月,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队(交通处)直属队民警、团支部副书记,团委副书记、政治处副主任、中队副队长、科长、副处长;

    1992年6月—1998年9月,历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兼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8年9月—2003年2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年2月—2003年6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3年6月—2005年11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

    2005年11月—2007年6月,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

    2007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

    2011年10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4年7月,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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