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突出“四重点”力促“主体责任”落实

15.12.2015  15:30

  2015年,厦门市水利局党组不断深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着重突出“四个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为全市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是逐级抓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与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延伸到基层站所、部门科室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清单抓落实。制定出台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等5个文件,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列出个性化清单,全面规范各自岗位必为之事、必负之责。三是防控抓落实。印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并修订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表,共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42个,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图42个,查找潜在风险100个,制定防控措施169项。四是问责抓落实。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驻局纪检组查办信访举报件,及时帮助化解办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的阻力,做好纪检组坚强后盾,促进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