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市教委联合召开《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高校宣讲推动会

05.09.2017  03:16

  

  新修订的《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7月26日经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8月31日,市科委、市教委在天津工业大学学术中心举办《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高校宣讲推动会。市科委副主任段志强、市教委副主任邢立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科委、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属和市属高校的校领导,科技、财务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理工科类学院负责人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科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对《条例》进行解读。市科委副主任段志强就贯彻落实《条例》,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讲话。市教委副主任邢立华就高校贯彻落实《条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讲话。

  市教委负责同志强调,各高校要把科技成果转化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把政策落实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首要工作、要及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市科委负责同志强调,各高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认真把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要求,瞄准需求和问题,让《条例》落到实处;要抓好新《条例》宣贯,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懂法,制定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