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动会

08.08.2018  17:50

  8月7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动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巡视员杨劲松,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陈金明出席。市司法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16个区司法局局长、副局长参加会议。

  张铁英对各区司法局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落实进行部署。他指出,各区司法局要加快工作步伐,落实市委政法委等六个委办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村居(社区)、镇(街)和区域行业领域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要大力推广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使用,在认识上打开突破口,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津调通”全覆盖;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结合实际商区财政部门,制定各自补贴标准,以不低于全市标准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案件补贴。

  张铁英强调,各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落实试点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创新发展的重要责任,明确工作节点,按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将人民调解目标、任务、责任进行量化、细化、具体化,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试点工作的最后一个月,集中攻坚,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努力确保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做出应有贡献。会上,各区司法局局长汇报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