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

12.12.2018  15:21

  12月11日,司法部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一个月来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20条意见”)落地见效。会上,江苏、安徽、河北三地司法厅负责同志和广东律师代表、浙江民营企业家代表分别发言。

  整合优势资源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打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战

  江苏省司法厅

  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出台后,我省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律师专项服务意见,明确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把“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巩固深化近年来“法润江苏·法企同行”专项活动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推进,紧扣法律预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关键环节,打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一是开展“法治体检”,在风险防控上更加注重超前性。着眼民营企业“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发展难题,集中开展“风险防控”专项活动,省厅和市县司法局普遍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围绕股权结构、合同管理、投融资、劳动关系等,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原则,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今年以来,共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1012个,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7126家,解决法律问题29875个,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2亿元。注重发挥公证风险预防功能,全面放开公证法律服务县域限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推动公证服务向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领域拓展,推出“企证保”等证据保全、数据存管业务,有效防范民营企业交易风险。全年共办理国内经济类公证近12万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律师与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活动,设立重点民营企业律师工作站,在全省100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设立信息采集点,定期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探索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开展融资租赁、产权保护等专项研究,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二是紧扣企业“全生命周期”,在法律服务上更加注重精准性。围绕企业开办设立、经营管理、资产重组等“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推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机制,指导民营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全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近7万家。针对民营企业面广量大的现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建立12348企业法律风险在线检测平台,推广“互联网律师事务所”,设立“法润企业”微信群,努力做到服务全覆盖。强化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发布覆盖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科技创新等多个领域“法律服务目录清单”,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制定并落实《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指导意见》,在南京江北新区、苏州高新区、徐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办理知识产权案件8000余件。主动为民营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海外权益法律服务保护机制,在柬埔寨设立全国首个“海外法务中心”,在阿联酋、印尼、印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8个境外服务站点,为600余家重点涉外民营企业提供定制服务,有效保障了重点涉外项目和工程的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法律保障”,在矛盾调处上更加注重针对性。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破产企业法律纠纷,推广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律师主动介入企业破产程序,依法推行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对具有运营价值的项目,用法治手段帮助项目破产重整,以“软着陆”减少“去杠杆”阵痛,年内办理企业破产案件3400余件。加强涉企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各级工商联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940个,300人以上民营企业全部建立调委会,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从劳动争议、非法集资等信息着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化解,今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0万余件。突出做好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开辟民营企业困难员工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在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农民工集聚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推动13个设区市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对因欠薪或者工伤事故申请法律援助的,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做到优先受理、应援尽援,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是着眼“平等保护”,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更加注重长效性。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审核修改《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对涉及著名(知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梳理审核省级部门3252项证明事项,加强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等合法性审查。特别是,今年以来围绕产权保护,清理省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7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民营企业联系点,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认真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运用“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紧扣“12·4”宪法宣传周、“4·26”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在全省联动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等普法活动。加大“诚信守法企业”的典型选树和宣传,连续12年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新组建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法治的职能作用,做到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认识再深化、措施再完善、服务再提升,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践行为民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推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安徽省司法厅

  自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精心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经清理,全省共取消调整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262项,对中央设定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建议取消432项。

  一、基本做法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抓部署。坚持把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省领导多次就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先后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转发司法部有关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等,对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部署,建立省、市、县三级清理工作领导机制。省司法厅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效保障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强实施。突出细化清理范围。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规定,明确中央设定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提出梳理建议;对本地区设定的证明事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清理意见。科学把握清理要求。确定“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证实相关信息的,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的,一律取消”的清理标准,着力解决困扰群众的“办事难”问题。严格明确清理责任。省厅组织对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省政府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实施的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各设区的市政府负责本地区的清理工作。

  (三)依法规范,完善机制树特色。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联动,多部门通力合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从企业、社区、办事大厅开始逐项梳理。经协调,从省公安厅等6家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清理专班,集中开展清理审核工作。与此同时,对全省16个地市和81家省直部门文件清理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答疑释惑。各市也积极创新举措,建立完善机制。如,合肥市建立上下联动、标准推进、左右衔接、三上三下的工作机制;黄山市建立强化培训、市县同步、扩大范围、加强监督、动态调整等工作方法,值得借鉴参考。

  (四)强化督导,优化服务提质效。省司法厅在组织清理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如督导中发现某村开具家庭收入证明的问题后,立即函告市政府调查核实,作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认真办理司法部“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转办投诉事项。自平台开通以来,全省共收到平台交办投诉事项29件,其中与证明事项有关1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群众较为满意。完善投诉事项的受理、督促等工作流程,如向投诉事项涉及的部门发送交办函,保障了投诉事项快捷有效落实。投诉事项办结后逐一回访,服务办理流程不断优化。

  二、主要成效

  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坚持率先垂范,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果。公证证明事项方面。在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的基础上,出台通知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印发《全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对107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印发《安徽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列明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及其来源、形式,把不该群众提供的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以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试点以来,试点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9.1万件,切实避免了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方面。在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时规定,农民工以及享受特困供养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等12类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时,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通过绿色通道,直接提供援助。在合肥市开展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试点中,对于审批阶段的被告人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不再要求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此项改革试点,今年在我省的试点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司法鉴定证明事项方面。司法鉴定机构设立时应提交相关的住所证明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均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替代。将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业务范围变更时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直接取消,等等。

  三、下步打算

  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新起点,做到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举措再强化,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工作调研。实地了解各地清理工作情况,掌握清理工作和实际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向国家和省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国家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建立我省证明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发挥“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作用,通过明察暗访等多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坚决防止出现“开具证明方停开、办事环节仍要、群众办事更难”的现象。四是加快完善法规规章。抓紧清理修改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适应改革部署要求的法规规章文件,及时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为群众干事创业和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河北省司法厅

  近期,河北省司法厅按照司法部的决策部署,把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厅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司法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刻感到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既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搭建律师服务平台、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创新性,受到了民营企业家群体和广大律师的热烈欢迎。11月15日,熊选国副部长深入我省沧州市与民营企业家和律师代表座谈交流,有力地指导了我省“法治体检”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强力组织推进,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及时成立由厅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专项活动的统筹、展开、推进和督导工作。二是积极推动把开展“法治体检”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写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之中,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督导各市、县切实落实。三是制定出台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围绕一个主题(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抓住两个重点(中小企业和困难企业)、聚焦三个关键(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改善、风险防范化解)、用好四个载体(法律宣讲、上门走访、集中会诊、健康管理)的具体目标和思路。四是组建50余个以党员律师和业务骨干为主体,覆盖诉讼、仲裁、商标、专利、投资融资、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破产重组等各专业领域的律师服务团队,参与律师近780名。五是制定业务操作指引,从服务内容、方式、流程、标准等方面对法治体检活动予以引导和规范。六是加强与工信部门、工商联和企业协会、商会沟通协作,对接法律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和良好氛围。

  三、以法释疑解惑,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为了扩大“体检”覆盖面,便于更多企业在活动中受益,全省各地市针对民营企业在劳动保险、合同纠纷、债权追索、股权争议、建筑用地等方面遇到的普遍性、多发性法律问题,采取政策宣讲、法律培训、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帮助企业家们释疑解惑,排除困难,进一步坚定信心,稳定预期,提振发展动力。沧州市组织各大律所轮流举办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系列讲座,第一讲《企业涉税问题分析》就在民营企业家中激起强烈反响。唐山市用浅显易懂的幻灯片解答企业和职工的法律问题。秦皇岛市组织律师团队到民营企业集聚的北部工业园区进行面对面法治宣传,并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免费律师咨询窗口。全省现已组织政策法治宣讲140场次,召开企业座谈讨论会70多场次,强化了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治企的能力。

  四、精心把脉问诊,对症化解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各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进行法治“望闻问切”,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方、一对一精准帮扶等方式,着重从内部治理、生产运营、劳资关系、费用成本、资产处置、商标、专利等方面诊断问题隐患,排查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石家庄市司法局向市政府申请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中小民营企业提供团队化、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唐山景全律师事务所在“法治体检”中发现当地一家保温材料厂改制后200多名职工社保费用拖欠,存在群体访隐患,帮助制定了解决方案,有效预防社会稳定风险。黄骅市司法局、工商局联合成立30人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坐席专家和“12348”网络服务专家,并对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法律问题定期集中会诊。目前,全省律师已为6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共帮助企业排查风险隐患8大类168项,化解矛盾纠纷535件,出具法律意见1130条,完善规章制度208项。

  虽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和部领导要求和兄弟省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傅政华部长、袁曙宏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思想认识再深化,强化举措再发力,着力扩展“法治体检”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精准度和实效性,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发挥律师作用强化使命担当以优质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唐国雄

  广东民营经济发达,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一半。中山市地处珠三角腹地,以制造业、外向型经济为主,民营经济比重更是占全市九成以上。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有关发挥律师作用、服务市场经济主体的工作要求,与市工商联(总商会)联合成立了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从8月份起组织全市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检活动”。司法部出台意见部署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后,我们备感振奋,按照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为民营企业服务力度,认真开展以“法治体检”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自觉性。从职责使命来说,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就要主动服务大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职业特点来说,企业是律师的重要服务对象,律师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休戚相关、唇齿相依,企业兴则市场兴,市场兴则律师兴。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律师服务团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民营企业的自觉性。越是企业面临困难亟需服务的时候,我们越要主动站出来,与企业同甘苦、共患难,在主动服务中承担社会责任,彰显社会价值。

  二、对接服务需求,组建有地方特色的律师服务团队。中山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是从全市近2000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择优选择50名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综合素质高的资深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组成的,律师是服务团的主体。服务团负责联系中山地区数十家规模较大的律所,有些活动以律师团的名义开展,有的活动通过律师团成员协调各律所参与。考虑到中山市企业协会商会多、影响力大,我们注重与各类协会商会共同搭建服务平台。活动之初,我们就与8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协会商会(包括镇街商会4个,行业协会、异地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各1个)建立联系,共建“法律服务工作站”,把法律服务送上门;同时,打好“乡情”牌,按照企业家和律师籍贯,分别组建了江西商会法律服务团等10个异地商会法律服务团,提高服务精准性。

  三、坚持点面结合,发挥“法治体检”在解决民营企业困难方面的作用。我们以8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0个异地商会服务团为主体,主动走进各类民营企业开展服务,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为企业免费出具《法治体检报告》,分析法律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提出风险防范处置意见。我们注重发挥服务团成员来源多元的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比如我们将律师代理服务与公证处的提存公证、证据保全公证服务相结合,形成了“知识产权综合维权服务”模式,有效解决律师代理打假维权案件时遇到的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对服务团和律所上报的企业《法治体检报告》,我们组织专人进行汇总分析,找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的共性问题,安排资深律师到园区、商会开展法治讲座,先后举办“企业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初创企业股权激励”“企业应收账款专项风险管理”等大型法治讲座16场。

  四、开展延伸服务,促进律师行业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随着民营企业对法律服务综合性和广度的需求日益增长,仅靠一次“法治体检”难以充分满足民营企业需要。为此,市律协和服务团联合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产品目录库》,内含58个法律服务产品,涉及采购合同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评估、企业家涉税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保护、股权并购与激励、企业清算退市、家族财富传承等多方面。“菜单式”的法律服务产品满足了企业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受到普遍欢迎。截至目前,全市律所共为831家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今年以来代理诉讼、仲裁案件超过5000件,实现了律所与企业的合作双赢。

  五、加强政策研究,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献计献策。服务团把成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调研小组,针对“法治体检”中反映较多的社保“费改税”新政、住房公积金追缴、劳动争议解决、企业清算退出等问题开展调研,先后提出《关于对个体经营单位进行〈劳动合同法〉宣传和实施情况检查的建议》《关于建立完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机制的建议》等代表建议或委员提案。我们还联合市律协承担了《企业经营365个法律痛点解决之道》《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控》《经济转型期企业解散路径研究》等市级法治课题,为推动企业法治建设提供研究支持。

  以上就是我们服务民营企业的主要做法和体会。这次会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傅政华部长、袁曙宏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勇于创新,主动作为,以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澳门豆捞集团公司总经理盛笑华

  大家好!

  十分荣幸参加此次“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并作为浙江民营企业的代表向大家汇报情况,交流感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法律的规制和保障。澳门豆捞集团成立和发展的这二十年来,我们对此深有体会。为了让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营和发展,集团专门成立了法务部门,配备了专业的法务人员;聘请专业律师担任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委托律师处置诉讼法律事务;积极参与司法行政部门持续组织的企业“法律体检”、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等专项活动。近年来,我们借助法律服务力量,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解决了企业股权、房屋租赁等多方面的经营纠纷,前置防范了企业治理中的法律风险,充分维护了集团的合法利益,挽回利益或避免损失累计近千万元。可以说,在依法治企的道路上,澳门豆捞走在了前面,也尝到了甜头,今后也将更加坚定地走下去。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让我们民营企业家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同时也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诚意和温暖。11月10日,司法部出台有关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后,浙江省司法厅、省工商联迅速行动,将意见精神送到商会、行业协会和广大民营企业,并进行了宣传解读,让我们对“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二十条”有了全面了解,对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的职能有了全面认识。11月中旬,司法部部署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后,浙江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律师协会率先落实,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并于11月19日组织启动仪式全面推开活动。在我们民营企业看来,这次“法治体检”是对原有“法律体检”的深化和拓展,既继承了原有“法律体检”所长,有效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帮助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更结合了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新职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多个维度,回应了民营企业对法治建设的关切,响应了民营企业现实法治需求,是落实司法为民一项重大举措,是为民营企业送来的甘霖雨露。

  我们集团公司对开展这项活动热烈欢迎,第一时间书面向省工商联表达了邀请律师团队来集团进行“法治体检”的意愿。12月上旬,应我们集团申请,浙江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的吴清旺、崔海燕2名律师,以及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的同志,会同我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组团到集团总部进行“法治体检”。体检过程中,服务团的律师不但传经送宝,将浙江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最新帮扶举措送到我们手中;还现场指点迷津,对集团目前尚在处置的一件涉及外省的诉讼纠纷事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论证,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具体解决方案。同时,服务团对集团的劳动用工、财产保护、房屋租赁、知识产权运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视,梳理出专业的处置意见建议;对集团提出的食品安全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服务团也作了认真记录,并表示带回研究、反馈有关部门解决。通过本次活动,我们集团真实地感受到了“法治体检”的高效、优质、精准,律师现场的法治宣传、专业解答和意见建议,也为集团管理层、法务部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我们对依法治企、规范公司管理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武器解决争议有了更坚定的信心。通过“法治体检”,我们还学习到了有效的依法维权方式方法,并与专业律师建立了合作关系,真是受益匪浅,收获良多;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居中协调、牵线搭桥,也让我们民营企业倍感欣慰、心存感激!在此,我想代表广大民营企业,为这次“法治体检”活动大大地点赞!

  作为民营企业代表,我在此表个态,在营商活动中,我们将努力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一是强化守法意识,做依法经营的自律者。自觉强化法治观念,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当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模范,争当照章纳税、重诺守约的模范,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二是倡导公平竞争,做市场秩序的维护者。遵守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发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赌赂等非法活动,营造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三是恪守诚信美德,做义利兼顾的实践者。要信守合约、履行承诺,不断增强诚信经营、诚信服务、诚信管理意识,以严格的自律赢得尊重,以优质的信誉开拓市场,以高度的责任回馈社会。四是树立奉献理念,做共同富裕的促进者。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相信这也是广大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共同的心声!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和全社会大力支持下,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民营企业的未来一定会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