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巡视反馈剖析“共性”和“个性”问题
9月10日至17日,吉林省委5个巡视组分别向长春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纪工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反馈了2015年第一轮巡视意见。巡视组反馈后,被巡视地区的党委书记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3月20日至7月10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对长春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纪工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开展了巡视。巡视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两个责任”,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在被巡视地区党委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视过程中,被巡视地区干部群众反映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个着力”和“两责任一纪律”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存在市、县、乡、村逐级递减现象;“一岗双责”落实得不够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在遵守纪律方面,少数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纪律执行力度不够大,问责不够严格,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甚至道德败坏、腐化坠落;违反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一些公职人员,仍存在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公款发放购物卡等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尚未完全形成合力,领导干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索贿受贿;小官大贪现象比较严重。在选人用人方面,违规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执行干部录用、调转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够严格;关键岗位领导干部长期不交流,存在腐败隐患;存在个别干部任职搞变通和“带病上岗”问题;有的干部档案材料存在失真问题。
同时,在巡视期间,发现和反映存在的个性问题也比较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巡视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被巡视的地区提出以下要求:一要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市纪委和县(市、区)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落实“一案双查”。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执行,切实落实相关规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整治“四风”,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四要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全方位遏制和解决易发高发领域的腐败问题,切实减少腐败存量,有效遏制腐败增量。五要认真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问题,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等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拍板谁负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