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5年查处教育“三乱”涉事者181人

16.02.2016  20:01

  新华社长春2月16日电(记者李双溪) 吉林省梨树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违规允许商业保险公司进入校园,1169名学生共买保险达14.7万元,事后校长被免去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吉林省2015年“三乱”查处案件中的一例。

  记者从吉林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吉林省加大教育“三乱”问题查处力度,全省共有181人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或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在通报的13起教育“三乱”典型问题中,2015年7月,梨树县第一高级中学允许商业保险公司进入校园开展业务,1169名新生一次性向该保险公司缴纳3年保费,每人投保126元,共达14.7万元。11月,学校又向3800多名学生违规收取取暖费,每人185元,共计70.6万元。梨树县纪委给予梨树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刘忠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其余多数案例为教师有偿补课及乱办班现象。

  吉林省教育厅政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说明个别学校和教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师德师风建设严重缺失,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还没有贯彻落实到位,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治理教育“三乱”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落实治理教育“三乱”问题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监督管理,始终保持治理查处的高压态势。(完)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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